作者:陈艾藏族地区治理主体参与二元结构
摘要:区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国家治理的一般性,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参与即治理的解说,强调治理的多主体参与,强调区域共同体建设。从治理圈层来考察,深度贫困地区应然的治理主体强调更大圈层的作为。作为深度贫困地区的藏族地区,治理主体结构的理想模型是政府主导体系、本地社会支持体系、区域外社会支持体系的结合。但在现实中,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的主体结构却是只有政府与当地民众的“二元结构”。在藏族地区,促生“强国家—强社会”模式,需要政府的强力作为,而不是逐渐退出,即需要更大圈层的更多投入,以及基层政府行动力的提升,同时也需要延续惯习,不断强化乡村自组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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