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涛; 王振辉拒不执行判决
摘要:近日,五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认定被告人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3个月。2017年8月,五河县法院就张某与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徐某拆除建在张某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上(牛房旧宅)的房屋,返还'牛房旧宅'土地0.1亩;徐某上诉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江淮法治》(CN:34-120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淮法治》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积极推进机关基础建设。健全了机关办事机构,改善了干部结构;建立了新一届政协之友、政协书画院和文史工作者联谊会;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政协网站和政协局域网,实现了文件网上传输;编印了委员联系手册,方便了委员之间的联系;设立了政协委员网上信箱,为委员议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辟了方便快捷的渠道;进一步加强了与各新闻媒体的联...
省级期刊
人气 20394 评论 48
人气 19877 评论 47
人气 14994 评论 57
CSSCI南大期刊
人气 10501 评论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