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估互联网信息服务视频自媒体社会动员能力公众舆论社会公众网络直播
摘要:11月15日,中央网信办通过官网新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该规定自今年11月30日起施行。本规定所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下列情形: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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