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年红时间合同纠纷案件借款合同小组成员小额贷款贷款限额担保责任协议书
摘要:7月4日,泾县法院依法裁定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撤诉。2017年3月30日,曹某某、胡某某,阮某某等6人与某银行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曹某某、胡某某等6人组成联保小组,某银行根据任意小组成员的申请签订借款合同,在单一借款人最高贷款限额15万元内发放,六被告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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