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家永同工同酬怀孕公司理论女工降薪单位劳动合同技术部
摘要:编辑同志:我于2015年5月进入一家公司的技术部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我月薪为3800元。2016年11月,我被诊断怀孕2个月。由于在技术部工作量大,经常要加班,不利胎儿正常发育,我就申请调整到行政文员岗位。没想到调岗后,我的月薪也被调整为2800元(此系行政文员岗位的最高月薪)。我找公司理论,公司说这符合“同工同酬”原则。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读者:宋苏丽 宋苏丽读者:该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其错误做法应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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