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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江淮法治 如何对待“贪官碑”【正文】

如何对待“贪官碑”

作者:郭文婧新安集镇河南省周口市后续反应土地补偿款公私财物提起公诉警示作用法治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危机公关

摘要:报载,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新东行政村村民李某,在当地立了块"贪官碑"。随后,又把此碑装上手推车拉到镇大街上,石碑当天被官方砸毁。官方表示,李某立碑是因土地补偿款不满意,是为达到个人目的、别有用心。这并不是第一次民间自发地自立"贪官碑",但每次的后续反应都高度相似:不受当地官员待见,被砸毁,甚至立碑者会遭到肉身或精神上的报复;舆情一方面说"对号入座是一封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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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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