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汉应民非法融资政府委托界桩法律融资产品产业聚集区嵩明县非法集资
摘要:近日,云南省嵩明县被推到了“非法集资“的风口浪尖。将其拉下水的是嵩明县近几个月来推行的一种“融资”新方式,该县政府委托当地一家信托机构发行融资产品,该产品收益权归县工会所有,工会则组织公职人员自愿认购,每次投资期为期三年,利率为10%。网友称,嵩明县各个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接到单位领导任务,每人要完成最低2.5万元的“融资”任务。资金用于支持县里产业聚集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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