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工作岗位无效合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制度执行工资约定
摘要: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吗? 王某进城后与某快递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但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工作岗位和工资,仅笼统约定工资与工作岗位挂钩,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一年公司发给王某每月2000元的工资;第二年,公司给王某换了一个工作岗位,发给他每月1500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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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CN:34-120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淮法治》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积极推进机关基础建设。健全了机关办事机构,改善了干部结构;建立了新一届政协之友、政协书画院和文史工作者联谊会;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政协网站和政协局域网,实现了文件网上传输;编印了委员联系手册,方便了委员之间的联系;设立了政协委员网上信箱,为委员议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辟了方便快捷的渠道;进一步加强了与各新闻媒体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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