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德生高息借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干部职工法律规定银行贷款自愿原则量力而行
摘要:据今年9月9日《法制日报》报道,某区以党委和政府联合发文的形式,规定该区干部职工“投资借款”3000万元,每人1万到3万元不等。一些干部职工为了完成摊派的任务,不得不向别人高息借款或向银行贷款,弄得怨声载道。不论是“借款”也好,“投资”也好,按照法律规定,都应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而且国家早已三令五申,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这样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摊派性的“投资借款”,竟然在一个区的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展开,而且以组织的压力迫人就范,实在很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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