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红雄被告人罚金判处有期徒刑裁定高级人民法院赚钱开店刘彩
摘要:2005年1月11日,一个名为进城开店,实为逼良为娼,组织少女的犯罪闭伙3名主要成员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安庆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彩云(女,44岁)因组织他人,强迫不满14岁的幼女,犯组织罪被羊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黄小毛(男,51赚钱),犯协助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朱龙(男,46赚钱)犯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弄2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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