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法治视野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刘茂林新农村建设法治意义法治内涵法治问题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不仅有助于加强我国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而且农村法治建设本身就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对形成和建立我国的法的理论和法治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就内涵而言,“新农村”是以现行宪法制度为前提,以宪法所致力于构建的宪法秩序为基础的社会状态,并且这种社会状态应该是以法律为主要治理模式所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涉及农民主体地位、农村经济、农村治理、农村文化建设、农村社会保障、政府职能转变等六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N:42-186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教育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注重报道社会科学研究各领域的新成果、新动向,优先刊发有理论深度和学术创见的文章,是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报道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史学、哲学等学科研究成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