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作者:周玉能价格听证制度听证办法政府价格决策原国家计委行政程序立法价格部门行政处罚法听证主持人行政程序法行政听证

摘要:<正>我国1996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一次规定了正式听证制度,这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但是,与国外听证制度相比较,我国正式听证制度,尤其是价格听证制度在立法上尚存在许多问题。当前,在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方面迫切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价格听证程序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虽然已引入了价格听证制度,但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之后,原国家计委根据《价格法》制定和修订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是我国确立价格听证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是,由于这个《听证办法》的法规性质属政府规章,法律约束力相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价格与市场

《价格与市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旨在宣传党的物价方针,探索价格改革理论问题,介绍物价管理工作的新经验,普及价格知识,推动价格改革。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