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安其琛; 李敏互联网保险大数据技术费率监管费率备案制
摘要:随着互联网保险进入大数据时代,保险费率厘定更为精确灵活,市场竞争更为充分有序,继续沿用传统的费率监管模式,不仅有损市场效率和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且大数据定价的数据来源及算法也会产生新的市场失灵,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互联网保险费率应分类推进审批制和备案制,完善以数据及算法为基础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共享数据库和独立的第三方费率厘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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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理论与实践》(CN:11-101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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