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为民阶梯式水价水价改革中小城市价格主管部门实践南方政策消费行为
摘要:阶梯式水价是一种超额累进制的水价制度,其基本内容是先约定符合公众日常用水基本生活习惯的基础水量,一般以人均日用水为基本单位乘以月平均天数,然后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对应的基本水价,对超出基础水量的部分,按用水量划分不同级别,制定越来越高的水价,水量超出越多,支付的价格就越高。实行阶梯式水价的目的是通过价格手段来调节用水户对水量的消费,抑制人们的用水消费行为,以实现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但从已实现的城市来看,实行阶梯式水价的目的未达到。究其原因,是带有共性的难题急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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