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海涛美国反托拉斯法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纵向价格约束
摘要:美国对纵向价格约束行为的规制经历了一个从形式区分到效果评估的过程。在法律适用上,早期强调行为的形式,借助行为划分对行为进行定性,决定是适用当然违法原则还是合理原则。随着《反托拉斯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美国逐渐进入效果评估阶段,不再强调行为的类型,取而代之注重分析行为时市场竞争的影响,以其市场效果评估来决定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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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理论与实践》(CN:11-101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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