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刚继承遗产违反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世俗偏见财产分割婚姻登记机关现役军人军事院校离婚诉讼
摘要:我妻子老家在农村,去年岳父去世后分家,按岳父的遗嘱将财产分成四份,岳母、我妻子及两个妻弟各一份。两个妻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我妻子无权获得遗产,并以此为由不赡养岳母,岳母目前在我家居住。请问,我们是否有权利向两个妻弟主张支付赡养岳母的费用,数额如何确定?某部干部程某答:首先,认为出嫁女无权继承遗产的说法违反法律规定,是一种世俗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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