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岩; 张明军集团军战斗力教育活动官兵预防职务犯罪战斗精神军事检察院军人职责依法规范部队
摘要:2001年,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在南京军区某集团军炮兵旅开展了预防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教育试点。随后,他们把这项教育在整个集团军全面展开,至今坚持不断线。多年来,该集团军依据四总部颁发的《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在教育活动中,着眼于维护战斗力、巩固战斗力、提高战斗力,坚持把预防军人违反责任犯罪教育活动,作为官兵培育战斗精神、提高履职本领的有效载体,为战斗力建设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他们的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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