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育民清政府守约方针外交政策天朝体制国家政策
摘要:信守条约是清政府为适应中外间新的条约关系所采取的外交方针,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两次鸦片战争之间,为维持天朝体制和闭关状态,清政府主要是要求对方守约,并有着暗地摆脱条约约束的明显意图;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发生变化,产生了要求自己守约的趋向,到同治初年以潮州入城事件为转机,逐渐确立了重视履行条约义务的主体意识.马嘉理案发生后,清政府更加注重履行条约义务,开始采取措施,加强地方官的守约意识.除了向各省和基层衙门颁发条约之外,并从制度上加强地方官的守约意识.清政府的守约方针及其失误,给后人留下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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