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IVERSON”商标案:是否侵犯姓名权

作者:赵虎姓名权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注册商标争议泉州市侵犯球星注册申请文字符号

摘要:<正>晋江市闽驰鞋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10日提出注册申请“IVERSON”商标,于2002年11月7日被核准注册,后被核准转让至福建省泉州市自然人林则栋,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鞋、袜等,专用期限至2012年11月6日止。2007年10月22日,力宝克公司代表美国NBA球星Allen Iverson(阿伦·艾弗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认为“IVERSON”商标注册损害了球星Allen Iverson的姓名权。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没有损害球星Allen Iverson的姓名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家电科技

《家电科技》(CN:11-4824/TM)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家电科技》秉承架构国内外业界技术互动平台,传递上下游产业科技信息,促进家电及相关行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理念,密切关注家电行业的技术、标准、产品、统计等业内热点。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