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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则的全球化与本土化--特集导读

作者:蒋红珍比例原则本土化全球化导读联邦宪法18世纪法院裁判行政法

摘要:众所周知,从严格的释义学概念看,〔1〕比例原则是德国法的产物:它发端于18世纪末期的警察行政法领域,率先确立行政法位阶;战后伴随《德国基本法》的制定与联邦宪法法院裁判的解释适用渐趋发展出宪法位阶,最终成为统摄公法领域的皇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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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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