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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事故之九

作者:孙海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损害结果干预行为鉴定委员会专业知识综合评价医疗损害

摘要:通过上一期的讨论,我们知道:医疗事故的鉴定主体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重点讨论了构成医疗事故的首要要件——医疗干预行为过失的认定问题。认识到判定医疗干预行为的正确与否,必须从科学的原理出发,依据专业知识,对医疗干预行为进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的综合评价,不可偏颇。医疗干预行为不存在过失,即使存在医疗损害后果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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