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书悦结婚证婚姻档案婚姻当事人利益关系礼治秩序法律条文证明民间
摘要:婚姻被称为人伦之始,是我们生命中的头等大事。婚姻档案就是能作为证明的自行保存的结婚证。结婚需证明,它不仅是对双方感情的负责,也是家庭利益关系的保障,在我国由来已久。结婚证古时称婚书,它是婚姻当事人所持有并作为证据的最直接和原始的材料,婚书始于周代,早年间为手写,书于竹简上。但由于西周“礼不下庶人”的礼治秩序,并未将民间婚书划入该范围,因此现一般认为最早的民间婚书始于唐代,这个观点与唐朝的法律条文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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