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莉排污权交易工业企业交易体系管理研究河南省污染物排放盈余市场交易
摘要:一、制度背景排污权交易是指在国家监督下实行环境容量交易,即在一定区域内,由政府总量控制该区域的污染物排放,并以此为据在排污企业中分配排放权,允许企业将剩余的排污权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收益或者购置配额外的排污权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创新和技术变革来减少污染。自2002年以来,我国开始推行“4+3+1”的二氧化硫排放权试点;2012年8月,国务院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出了到2015年减排缩减8%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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