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建庭酒令同步监管自带酒水纪检监察部门个人行为公务活动党员干部
摘要:“禁酒令”升级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管也必须同步跟上。公务活动能否自带酒水或者个人买单?能否饮用其他单位提供的酒水?针对此类容易搞变通的情况,广州升级版“禁酒令”毫不回避,给出了明确答案:“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这比之前的“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更为严格,折射出后反“四风”驰而不息,愈加严厉。饮酒虽是个人行为,但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必须讲规矩。《酒谕》有言:“后世耽嗜于酒,大者亡国丧身,小者败德废事。”翻开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不少人正是从酒桌上的推杯换盏开始堕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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