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伟超媒体融合新闻作品著作权时事新闻
摘要:新闻作品的保护关系到新闻事业的发展兴衰。媒体融合技术背景下,新闻产品更加多样复杂,新闻作品侵权也呈高发态势。面对形态不断创新、形式更加多样的新闻产品,确定明晰的新闻作品认定标准是适用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条件。本文认为,只要融媒体新闻产品的基本内容是事实信息,具有新闻学意义上的新闻价值,且具备一定程度独创性,都属于新闻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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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传媒》(CN:61-1430/G)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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