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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教育惩戒立个“规矩”

作者:晏扬教育实践人力资源部学校纪律学校生活教职一所小学老师学校教育中国青年报小学教育

摘要:<正>36岁的辛洪梅从自己供职的济南市一所私立学校辞去了教职。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这所学校对老师的种种"苛刻"要求:不准批评和变相批评孩子、不准向家长说孩子的坏话。中小学教育该不该有惩戒(批评、体罚等)以及如何实施惩戒,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却始终没能很好地解决。在这方面,很多国家也都处于摸索之中。比如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于前年公布了一项"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方案规定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西班牙虽有禁止体罚的规定,可是家长们却难以接受,他们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英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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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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