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子过重课业负担复合体内涵直接目的
摘要:有关“过负”问题的研究,浩瀚无穷,但它是一个概念,还是一个判断,则始终没有提出过。这个缺失,直接制约了减负研究的深入,对减负政策及其实践都带来不利影响。本文认为,“过负”是概念与判断的复合体,但首先应作为一个概念来揭示,因为它应对着一种独立的社会现象和教育现象,它不是能在“课业”“学业”或“课程”范畴中,可加以揭示和刻画的现象或问题。“过负”内涵,可以归结为四点:外驱化、高压化、片面化和高耗化。相应地,减负直接目的或目标由此归结为三个:保护或维护好儿童的身心材质这一民族的最根本的天赋资源;保障和落实儿童权利和权益;给儿童或学生留出自我发展或自主发展的必要时空。减负的这三大目的或目标,同时也体现为向“建设现代社会和现代教育”这一最终目标的努力和驱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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