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红敏巡警支队终审裁定副支队长广东省中山市党委委员人民警察公安系统保护伞
摘要:曾任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局长,中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等职的刘伟刚,曾获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宣讲团成员等荣誉。他担任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局长时,该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但刘伟刚是个典型的“两面人”,他是中山市“”保护伞腐败大案中的“主角”之一:收受“”老板“保护费”等贿金433万元。2049年9月2日,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刘伟刚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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