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吉同公法法律刺史
摘要:苏章,字孺文。他初到冀州任刺史,'有故人为清河太守'。就是说,这位太守既是他的部属,又是他的老朋友。然而,太守却在任上贪赃枉法。毕竟是故交,怎么办呢?苏章请太守备下酒和菜肴,老朋友当然很乐意了。这天,两人在席上推杯换盏,'陈平生之好甚欢'。此时太守极为兴奋,说:'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苏章却说:'今夕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之后'遂举正其罪,州境知章无私,望风畏肃'(《后汉书·苏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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