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洪波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开庭审理贪污罪海阳市受贿罪账外资金
摘要:54岁的李军用30多年的拼搏,从一名普通职员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副厅级领导干部。但他也在不到10年里,以权谋私,先后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达800多万元,一步步从昔日的'座上宾'变成如今的'阶下囚'。2018年4月2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