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游伟贪污受贿刑法修改追究刑事责任廉洁性量刑标准财产犯罪公职人员我国刑事法律数额标准司法解释
摘要:贪污、受贿的定罪起点标准,是一个长久以来颇具争议的问题。在现行刑法修改讨论中,有的主张坚守,有的则主张修改和突破。而主张修改的理由也各不相同,有的认为随着社会的发现,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贪污、受贿5000元就追究刑事责任,太过严苛。另有一些主张修改的意见认为,官员贪污受贿原本就是职务犯罪,其危害不能仅仅用占有或者收受的财物数额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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