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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偏爱的几个问题探讨

作者:赵贤德现代汉语方言民族共同语偏爱语言规范语言实际古代汉语

摘要:《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审音表》)颁布使用二十多年了,为祖国的语言规范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发现《审音表》有许多地方与语言实际不符合,需要及时修订。关于《审音表》的性质,苏培成先生说:“《审音表》实际上就是对普通话里有异读的词提出语音的规范,他的适用范围是普通话里面有异读的词。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形式,它是属于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而不是属于古代汉语的,也不是属于现代汉语方言的。”根据这种性质,笔者就《审音表》的几个问题提出来和大家探讨一下,以求教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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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文化

《汉字文化》(双月刊)创刊于1989年,由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北京国际汉字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11-2597/G2,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汉字文化》主要研究汉语汉字文化,探讨汉语教学,并对汉语文与其他语文作比较研究。读者对象为语言文字研究人员、高等院校语文专业师生及中小学语文教师等。有英文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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