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辛雨灵类别股股权平等股权性质
摘要:争夺优质股资源的全球化竞争和敌意收购的兴起使得放开类别股的进程已成必然,这是意欲在融资扩张中争夺公司控制权的股东的胜利。表决权的固有权性质未对类别股的创设造成实质性障碍,但表决权作为股权不可分割的权能也不可能完全被剥夺。虽然类别股的引入往往会突破传统股权的形式正义,但只要把握股权实质平等的底线,灵活把握资本维持原则,就能缓慢放开被严格限制的法定类别股制度,满足企业融资创新需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38663 评论 36
人气 154361 评论 33
人气 152044 评论 53
人气 123402 评论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