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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谏院考论

作者:刘梦雯; 吴琦(指导); 展龙(指导)明代谏院监察制度君主集权

摘要:明代谏院溯源自前代,设立于洪武十三年,初设时作为专司对上进言的机构存在。洪武十八年前后,谏院被废,谏院官言谏职能被六科给事中与监察御史取代。比起唐宋,明代谏院机构独立,谏院官除进言与封驳职能之外,还常与其他官员一同审理与覆核案件、科举监考、评论人才。其特征是存在时间短且职能分散,前期颇受皇帝重视,后期逐渐被废除。谏院的设立是明初为加强皇权、强化监察而进行的一次尝试,其废除亦反映出明代君主集权的逐渐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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