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娅审执分离司法改革执行权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此次的"审执分离"应当是将执行实施权及其行使部门从法院系统分离出去,定位在于破解执行难、促进执行权科学合理配置以及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但却面临着与执行工作理论与实践相矛盾、改革成本巨大等难题。在具体制度构建过程中,应将审执分离置于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与法官员额制、跨行政区划和巡回法庭的建立以及司法机关人财物改革相协调配合;应强调分段管理与垂直管理的结合,并充分考虑现有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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