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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法中的损害“缺陷”分析

作者:许景霞实质性损害反倾销法规缺陷相关产业实质损害国内产业相似产品

摘要:在反倾销确定损害时。各国的法律均有相应的规定。一般来说大同小异。无非是三个标准,只要符合一个标准,有关当局就能做出损害存在的决定。因此,损害的确定成为进口方主管当局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的第二个必要条件。WTO《反倾销协议》第3条中规定:确定产业损害存在的标准是指对一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实质损害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相关产业的建立。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巴西、印度、韩国、土耳其、日本等反倾销法规定与此类似。加拿大反倾销法没有明确规定损害的定义,而是交由国际贸易法庭自由裁置倾销产品是否已经或可能对加拿大生产相似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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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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