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聪保险利益原则海上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利害关系经济利益
摘要:一、保险人由于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无权向保险人索赔 (一)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为对保险标的具有利害关系而产生的法律所认可的.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只有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时,他与保险人所签订的海上保险合同才能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当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必须确实证明自己同保险标的有明确的利害关系。对于没有处于承担风险中的标的。即使被保险人自己已经向保险人投保了海上保险。也不允许他向保险人索赔,这是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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