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媛保护法国家权力公民权利税法效力等级纳税人权利授权立法国税税收立法中国
摘要:一、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不足的法律原因 (一)立法方面的原因.从税收立法精神来讲,目前我国着重强调国家权力和公民义务,而相对忽视公民权利和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在立法机关制订的税法和行政机关授权立法中,比较重视实体法和处罚法,而与保障公民权利有关的程序法和抗诉法则明显不足.从税收立法体制来讲,我国税法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授权立法,这一做法直接影响到了税法的效力等级,进而影响了税法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这种立法权与行政权集中于一身的立法体制不可避免地导致行政需要什么法就制定什么法,税务行政立法的随意性强,忽视行政对方的权利.现行税法的形式体系很不完善,许多重要的税收法律仍然缺少,如纳税人权利保护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