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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光前期(1821~1839)广东对海难救助之研究——以欧洲船只、船员为例

作者:郭嘉辉海难救助前期近代中国船只欧洲广东船员中国历史

摘要:引言近年海洋史学的兴起,为历史研究带来新的启示,对于东亚特别是中国历史研究的影响亦与日俱增。海难研究”作为海洋史学的一环,又于近代中国史研究有重要意义。一些重大国际交涉问题,例如1871年琉球宫古岛民漂流到台湾被杀害,引发日本于1874年出兵台湾,造成其后中、日交涉的影响最巨。再者,条约体制下的中美五口贸易章程三十四款(1844)、中法五月通商章程三十六款(1844~1845)、中英天津条约五十六款(1858)皆专设有关海难的“保护”“救护”,可见海难作为外交问题的处理,是探讨近代中国外交转变的重要切入点。道光前期(1821~1839)即鸦片战争前夕,为近代中国的开端,在探究近代中国发展轨迹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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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史研究

《海洋史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开展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建构一个国际性海洋史研究基地与学术交流平台,推动中国海洋史研究。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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