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媛媛法律英语语言特点翻译原则译者角色
摘要:依照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法律英语翻译应当遵循三条原则,即以正确理解为前提、以准确公正为指导、以是否等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译者应该在适当的范围内发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法律文本的有效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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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淮阴工学院主办,CN刊号为:32-1605/T,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淮阴工学院学报》2004年被评为江苏省一级期刊,在自然科学领域设有数理科学、机械电子、信息控制、土木交通、化学化工、生物食品、农学园艺和管理工程等栏目,在哲学与社会科学领域设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历史法律、语言文学艺术、社会经济管理、教育教学和图书情报档案等栏目,凡属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基金项目的论文,本刊将优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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