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晓明大赦制限考述
摘要:汉代大赦是一种法律效力极为宽泛的赦免形式,从整体情况而言,赦免执行力度很大,然亦有执行不力情况的存在;同时大赦已有很明确的制限,主要是针对谋反、纵反、大逆、不道等严重危害统治秩序的罪行而制定的,汉代大赦制度虽然论者已多,但是关于其法律效力、赦免对象的制限等关键性问题,仍然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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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淮阴工学院主办,CN刊号为:32-1605/T,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淮阴工学院学报》2004年被评为江苏省一级期刊,在自然科学领域设有数理科学、机械电子、信息控制、土木交通、化学化工、生物食品、农学园艺和管理工程等栏目,在哲学与社会科学领域设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历史法律、语言文学艺术、社会经济管理、教育教学和图书情报档案等栏目,凡属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基金项目的论文,本刊将优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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