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信通秦国准乡官乡官
摘要:秦国乡级政府基层社会治理归纳为乡行政和乡自治两方面,分别由乡官和准乡官负责实施。秦国的准乡官有乡三老;乡官主要包括乡啬夫(乡主)、乡守、田啬夫、乡佐和乡司空。乡主和乡啬夫意同,是一乡的行政首长;乡守辅佐乡啬夫处理政务;田啬夫负责一乡的农业;乡佐是主要乡官的佐官,常配合乡守共同处理政务;乡司空掌管一乡的徭役和追缴欠款等政务。乡守职数据乡的大小确定,每乡二至三人;其他乡官一乡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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