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仲明行政垄断经济垄断反垄断法地位
摘要:本文以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区别为视角,阐述了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截然相反、此消彼长的发展路向,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在将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一并作为其规制对象的同时,应有所取合,重点规制经济垄断,行政垄断应具次要地位,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迅速地与国际惯例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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