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略论国有独资公司制度的改革

作者:胡靖; 柳薇独资公司制度国有独资公司改革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职工董事制度不容忽视制度框架最优选择次优选择相对独立立法建议法律责任公司利益股东权董事会监事会行使部门推行

摘要:虽然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看,国有独资公司制度都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在现阶段和较长时间以及特定领域内,国有独资公司仍然有存在的必要.在国有独资公司这一制度框架内,不存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最优选择,只能求得公司治理相对独立的次优选择.笔者旨在通过对其现行治理结构的分析,提出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的立法建议.应明确规定滥用权致公司利益受损的法律责任,以便对有关机构或部门国家行使股东权进行有力约束;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应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同时继续大力推行职工董事制度,另外还应明确董事会的定位和功能;国有独资公司应设监事会,并完善该制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海峡法学

《海峡法学》(CN:35-13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