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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特区中创新形式的限度

作者:董思聪; 黄居仁语言特区普遍语法词法框架知识本体音位组配造字法空缺

摘要:语言特区中的语言创新,除了句法创新之外,还包括词法、词汇语义、音系和文字等层面的创新。所有的创新形式都具有各自的限度,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律。具体来说,句法创新无法突破普遍语法,一定能够在其内部得到解释;词法创新无法突破词法框架,所有词都可于其中获得定位;词汇语义创新无法突破知识本体,必须位于其概念关系架构之中;音系创新无法突破音位组配规则,只能选择规则允许的音节;文字创新无法突破造字法则,均需以有限的几种造字方法为依据。各种规则法则构建出了系统网络,而语言创新只能发生在网络中的空缺位置上,是有规律、有限度、可预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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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教学与研究

《华文教学与研究》(CN:44-1669/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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