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特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刑事责任工作时间未成年工
摘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7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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