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加工检验检疫监管管理进出境企业主体实验室检验监管工作疫情监测
摘要:与老版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重新界定了粮食的概念。新《办法》所称粮食,是指用于加工、非繁殖用途的禾谷类、豆类、油料类等作物的籽实以及薯类的块根或者块茎等。二是将进境前检疫准入、检疫许可,进境时指定口岸、现场查验、实验室检验检测,进境后定点加工、疫情监测作为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重点,建立了全流程的风险监管制度。三是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并将境外输华粮食加工储存企业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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