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文成动物防疫管理规模猪场标准化动物卫生监督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机构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摘要:(续2012年第5期24页) 三、生猪进出场管理要求 1.生猪应坚持自繁自养。须引进种猪的,应从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主要猪病病原学监测阴性的猪场中选调,并向输入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种猪调入后,应当立即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在其监督下,隔离观察45天确认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生产使用。跨省引进种猪的,应当向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理引种审批手续。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