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解玉环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使用权行政主管部门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登记
摘要:问:哪些情形下必须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①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有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南农业》(CN:43-1051/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南农业》始终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面向市场,读者第一、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为发展高效农业、致富农民、繁荣农村经济服务。着力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报道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种养加新技术,介绍农家致富经验,传递农村市场信息,指导发展商品经济。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和增产措施300多条,提供各类信息500多条,对我省100多项农业科技成...
省级期刊
人气 727425 评论 65
人气 221040 评论 59
人气 207285 评论 73
人气 180434 评论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