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红伟车辆贬值损失技术性贬值交易性贬值理论论证制度设计
摘要:车辆贬值损失正日益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多数国家都认可车辆贬值损失,其赔偿标准为一定比例的修理费用。我国法律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在理论和实务上争议较大。车辆贬值损失属于民法上的“可赔偿损害”,应当区分技术性贬值与折旧,交易性贬值也不应以转售为必要条件,在制度设计上应当将车辆贬值损失纳入赔偿范围,对赔偿情形予以限制,明确赔偿条件,规范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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